为进一步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鼓励家政服务业吸纳就业,近日,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德州市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调整补贴政策,扩大受益范围,简化申报流程。
《实施细则》取消了原限额参保的规定,规定“为从业人员按每人每年不高于6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参保金额、参保项目选择更加灵活。
《实施细则》进一步扩大了家政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享受的范围。一是放宽年龄限制,将从事家政服务业年龄在16至60周岁,由家政服务机构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从业人员纳入补贴范围;二是扩大享受单位范围,根据我市家政服务机构实际经营形式特点,将从事家政服务的个体工商户纳入享受补贴机构范围;三是最大限度降低政策门槛,不能以缴纳社会保险作为申领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的前置条件,减轻企业负担。
《实施细则》大大简化了补贴申报流程,精简了申报材料,除填写申请表外,仅需提供劳务协议(含三方协议)、保险费收费发票和被保险人员名单、家政服务机构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三项材料,并将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报按年度申报改为可按季度申报。且承诺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陈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