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6月份起,德城区总工会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多次到德州阳光大姐家政服务有限公司调研、宣传“1+3”集体合同,收集了解企业的相关资料,指导其开展“1+3”集体合同协商工作。7月17日,双方在阳光大姐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举行了“1+3”集体合同协商会谈。区总工会党组成员、主任科员夏艾钧,区总工会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和新湖街道工会主席刘慧琳应邀参加了会议,并进行现场指导。

此次签约保证了该公司职工收入水平逐渐提高,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员工的劳动成果得到认可。同时也使企业能够健康、和谐、可持续向前发展,更好地实现劳资利益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