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在泉州市内依法登记注册或备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家政企业及家政服务员可向各县(市、区)、管委会商务局主管部门申报。
通知对支持内容和标准做了明确规定,具体标准为:
支持家政企业组织开展岗前健康体检,对员工制家政企业组织家政服务员开展健康体检费用给予补助,每人每年最高补助100元。
支持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对经认定符合员工制条件且员工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家政企业进行分档次奖励,最高奖励10万元。
支持家政企业为家政服务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等商业保险,加大对员工制家政企业为家政服务员购买商业保险的补助力度,将原补助标准每人每年60元提高到最高补助120元。
支持家政企业借助互联网+、移动终端等信息技术,打造“互联网+家政”新模式,实现线上线下并行发展,对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家政服务网络营业额超过200万元且家政服务总营业额超过1000万元的员工制家政企业,财政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职业道德和信用记录良好、服务技能水平较高、工作业绩突出、用户评价满意度好,能积极参加家政培训提升行动和职业技能竞赛,且为某一雇主服务达一年以上,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优秀家政服务员给予3000元一次性奖励,奖励工种为保姆、保洁。